老师提供的中级会计经济法学习指导

2015年07月09日

一、《经济法》是*简单的一门课吗?
许多考生有一个误解,认为《经济法》在三门考试科目是*简单的,考前背一背就可以了。有的考生基于这个错误判断,拿到教材后先忙着复习其他两门课程,离考试还有一个月的时候,才想起来还有一门《经济法》,赶紧翻开教材,赶紧打开网络课件,当时就傻了,原来《经济法》还有那么多的考点需要考生慢慢去理解,原来还有那么多的题目需要考生慢慢去消化,原来《经济法》需要一遍又一遍地去记忆才记得住。等发现问题的严重性,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只能放弃了。就算考生最后一个月可以天天看《经济法》,其他两门课也就前功尽弃了。
经济法第*定律:要想通过《经济法》的考试,必须有充分的复习时间来保障,只有天才除外。

二、《经济法》是最难的一门课吗?
对其他两门课程的难易判断,考生的观点基本一致,没有太大的分歧。对《经济法》而言,不同年龄的考生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判断。大学毕业时间不长的考生,死记硬背的功夫还在,家庭琐事不多,少玩儿几天拼下《经济法》并非难事。但是,对那些大龄考生而言,特别是对那些大龄女考生而言,《经济法》的难度的确*大。为什么呢?会计必竟是自己的本职工作,会计语言必竟属于自己的工作语言,就算自己平时工作中并不涉及债务重组,但只要听辅导老师讲明白了,自己理解了,3天以后也不会忘得一干二净。《经济法》则完全不同,教材中的绝大多数内容对考生而言都是第一次接触,与自己的日常工作基本没有关系。所以,就算考生下决心咬牙坚持背了几页书,就算当时听辅导老师讲明白了,3天以后忘得一干二净实属正常,不要怀疑自己的智商,干了这么多年的会计,智商低的谁也坚持不下来。
经济法第二定律:充足的复习时间是通过《经济法》考试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我们一直强调“天道酬勤”,目的是鼓励大家多投入一些时间。但是,经济法的复习思路、复习技巧和复习效率同等重要。勤奋学习、肯于吃苦的孩子值得表扬,但大多数老师更喜欢会玩儿、也会学习的聪明孩子。

三、2009年的教材还能用吗?
一般情况下,考试教材每3年进行一次重大调整,上一个使用周期为2007-2009年。到了2010年,教材又一次进行重大调整,2009年的教材只具有保留价值,但没有任何使用价值了。201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
1、完全删掉了原来的《企业破产法》和《票据法》。考生应注意的是,由于教材每3年都进行一次重大调整,考生在看以前年度的试题时,应慎之又慎,学会计的人都聪明,别在垃圾堆里瞎转悠。对于整套试题,考生根本没有能力进行甄别,*好别看。对于有用的东西,我们在各章节的“经典试题回顾”中已经全部收录,您需要做的是好好消化,而不是痛苦的选择。
2、完全新增了《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有考生有幸参加过2004-2006年的中级职称考试,当年曾经考过这三个税种。三年河东、三年河西,它们又回来了。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这三个税种的加入,急速拉升了中级《经济法》的复习难度。大多数考生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不陌生,理解起来并不十分困难,问题在于有些大龄考生对计算题心存畏惧。但退一步讲,《企业所得税法》总比《企业破产法》要轻松一些吧。按照阿Q的逻辑,咱又多了一成胜算。
3、删掉了2009年教材最后一章的大多数内容(如《政府采购法》),新增了若干内容,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等等,至于名字嘛,就叫《相关法律制度》吧。
4、保留了《公司法》、《证券法》和《合同法》。这三章能保住命就不错了,至于被设计师修修补补,就不能有什么怨言了。
5、2009年教材为9章,2010年教材缩减到8章。为什么呢?2010年教材将原来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两章内容新设合并为一章。
把201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讲清楚,够“累人”的吧。如果有考生还在追问2009年教材能不能用,那也太“雷人”了吧。
经济法第三定律:喜新不厌旧原则。2010年教材中新增的内容,如《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在2010年的考试中肯定会出尽风头。但是,《公司法》、《合同法》这些“三朝元老”不是更值得尊重吗?还是一视同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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