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技巧

2015年07月09日

  一、考试内容分析

  (一)考纲考点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大纲(2015)》(以下简称《考纲》)所列考试内容包括14 个方面,共172 个考点。较2011 年大纲,理论性的内容大幅度减少,仅3 个考点(考点1.1.2、考点1.3.1、考点1.3.2),其他169 个考点均是具体法规与政策内容。从性质上看,《考纲》内容可划分为三类,一是关于我国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基本认知;二是关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三是关于我国社会工作主要业务领域中的相关法规与政策。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基本认知要求应试者掌握我国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及内容框架,了解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和社会工作实践的关系。其中,重点是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以及我国社会建设大政方针,应试者不仅要识记,而且要理解并能够运用。

  对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部分,主要包括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要求、体制机制、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我国社会工作主要业务领域中的相关法规与政策涉及12 个方面(详见《考纲》)。这两部分内容要求应试者不仅要掌握相关法规与政策体系,而且要熟悉这些法规与政策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条款,更重要的是还要能够运用这些法规与政策来思考分析社会工作中的所见、所闻、所遇,并解决社会工作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二)考题分布

  对历年考题进行分析,有助于把握考试重点、命题方向,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和效率。通过对近5 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法规与政策”试题的分析,不难发现,本科目试题的基本特点是“全面覆盖、重点明确”。

  《大纲》所覆盖的十三章内容,一般每年的考题中均会涉及。但是,各章内容所占份额以及出题的具体考点有所变化,其中,《大纲》所列第三、四、五、十、十一、十三章显然是重点考查内容,这几章约占65 分以上。应试者在复习时应格外重视。

  (三)能力要求

  社会工作师考试属于职业水平考试,不是考查应试者的学术性,而是要求应试者知道“是什么”和“怎么做”。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法规与政策科目考查应试者的能力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考查应试者对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知识体系的掌握情况,即知识的记忆能力;二是考查应试者对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逻辑分析水平,即对法规与政策的理解能力;三是考查应试者能否运用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即知识的运用能力。

  从近几年的考题情况看,考查知识记忆和理解的题占绝大部分,超过80%,以2014 年的考题为例,这两者共占81%(见表二)。

  从“表二”的统计数据看,本科目主要还是考查应试者是否掌握有关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主要条款,是否理解有关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基本涵义,这也是运用法规与政策的前提。

  (四)出题倾向

  倾向之一:客观性

  社会工作者首先应知道相关法规与政策的内容。因此,法规与政策试题不少是直接出自于相关的法规或者政策原文。

  例如,2014 年试题第3 题:某县民政局在低保审批工作中,发现某低保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本县低保标准,因此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根据《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条例》,该民政局在决定做出后,应当( ),并说明理由。

  A.书面通知申请人

  B.当面口头告知申请人

  C.街道办事处通知申请人

  D.通过居委会通知申请人本题出自于《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本题应选“A”。

  倾向之二:逻辑性

  社会工作者应能够理解和运用相关法规与政策。因此,部分题目是列举一些社会现象或者用小案例的形式,要求应试者运用相关法规与政策进行分析或者解决问题。

  例如,2014 年试题第19 题:老李夫妇育有一子一女,其子常年居住国外,其女儿女婿遭遇车祸离世。老李夫妇与孙子一起生活,外孙女时常前来看望。日前,老李因病去世。根据《继承法》,下列人员中,无权继承老李遗产的是( )

  A. 老李的儿子

  B 老李的孙子

  C. 老李的老伴

  D. 老李的外孙女

  本题出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考查应试者对法定继承的理解。本题涉及《继承法》多个条款,主要有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本案老李的老伴和老李的儿子、女儿属于第*顺序继承人,均有权继承老李的遗产,但女儿先于老李死亡,故由老李的外孙女代位继承。老李的孙子不是第*顺序继承人,又不能发生代位继承,所以,其无权继承老李的遗产。本题应选“B”。

  倾向之三:细微性

  社会工作者不仅要把握相关法规与政策的大框架,还要注重细节。因此,试题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很细微的内容,应试者要非常熟悉,敏锐地猎取正确答案。

  例如,2014 年试题第51 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 )内未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A.3 个月

  B.半年

  C.1 年

  D.2 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款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 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本题应选“D”。

  二、备考复习要义

  根据上述分析,要确保考试顺利过关,必须进行有效的全面复习,掌握理解《考纲》所列考点内容。

  (一)重视基础,全面把握熟记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重要条款是理解和运用政策法规的前提和基础,应试者必须重视这一点。如果能够“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当然很好,但即使暂时不能理解,也要“死记硬背”,然后慢慢去体会、领悟,从而理解、运用。此谓“死去活来”的复习法,最原始,也*管用。并且,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法规与政策” 科目试题具有“全面覆盖”的特点。试题对《考纲》所列14 章内容都会涉及,应试者对这14 章及各考点内容应全面复习,形成知识体系,做到不遗漏、无缺项。此处*忌想当然认为“某考点不重要,不会考”。

  (二)点面结合,重点突破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体系庞大,相关法规与政策众多。应试者应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如何确定“重点内容”?“重点内容”大致有如下三个层次:一是重点章节(见表一);二是重点法规、政策文本,如在“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体系中,《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重点;三是具体的法规与政策中重点的内容,如在“禁毒法规与政策”中,禁毒体制机制、禁毒措施等是重点。

  当然,内容是不是重点,一方面,考虑内容的性质,如体制机制、实体权利义务、政策措施、操作程序等,往往是重点;另一方面,根据历年试题统计结果确定,出题频度高的内容是重点,需要多加关注。各种资料所列“重点”仅供参考,应试者应综合考虑,自行把握“重点”。

  (三)通看教材,融会贯通

  复习备考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应试者必须要通读《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2015)。教材根据《考纲》编写,展示考点的具体内容。从结构上看,教材共14 章,其章节与考点对应,具有权威性。

  从内容上看,相关法规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教材内容的主体。这部分是根据重要性的原则,将相关法规与政策中的制度、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归纳起来,使零散的法规与政策形成完整的体系,简洁易读,能够使读者在短时间内从整体上把握相关的法规与政策体系。应试者一定要精读、研读,不能泛读,如果能够带着问题阅读则效果会更好。

  在阅读教材时,要坚持系统性原则,既要全面把握知识体系结构,又要理解具体的知识点,明确相关内容的内在联系,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使书“越读越薄”。阅读方式一般可以采取“三步法”:第一步,了解全书的内容――接触概念;第二步,理解各知识点内容――解构概念;第三步,将具体内容抽象化――重构概念。通过这“三步”,书会“越读越薄”,甚至最后读目录就行了。

  (四)熟读文本,抓住关键

  从根本上说,教材是为理解政策法规文本服务的。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的目的是考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和执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能力,应试者应当熟读相关法规与政策文本。应试者在读法规与政策文本时,需要注意几点:

  一是根据考点,选读重要文本。如复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部分时,应对《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仔细读解。通常的做法是,有法规的,应选读法规,无法规的,选读政策。同时,在读解法规与政策时,要结合教材,帮助理解。

  二是注意法规与政策的变化。这需要考虑考试内容的时间节点,对于《考纲》公布之后出台涉及考点的新文本,应试者对新老文本都要掌握。在考试答题时,需要注意题目是要求按照哪一个文本来回答问题,如果指出了具体文本,则按照该文本规定回答,如果没有指定文本,则按照最新文本内容回答。例如,2012 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法规与政策试题》第25 题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1989 年)的内容,而《人民调解法》在2011年1 月1 日已经生效,但是,题目要求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来判断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应试者只能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来答题。

  三是文本要多读几遍,抓住关键内容和关键词。例如,在读解《城市低保条例》时,低保对象、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保标准、管理部门、申请审批程序等是关键内容;而在“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的规定中,“应当”“ 接到” “30日内”等应列为关键词,容易直接出考题。四是法规与政策读起来枯燥,如果觉得长时间阅读的效果不佳的话,可以用空隙时间来读,但一定要经常读,多见面,才能熟记。

  (五)练习巩固,研究真题

  学习知识―应用知识―巩固知识,这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模式。做练习作为“应用知识”的重要手段,不但能够帮助应试者巩固知识,还能够帮助其积累应试经验。应试者有必要做一定量的练习。做练习不是越多越好,重要的是要用心做,做到举一反三,每一题都要思考“为什么对了?”或者“为什么错了?”对于每一个选项,一定要明确“为什么要选”或者“为什么不选”。这样做练习,才能达到效果。做历年真题是一种很重要的练习方式。

  做真题时,应达到以下几个效果:一是要研究真题的内容,透视出题倾向和考查重点,摸清出题路数,用于进一步指导复习,提高复习的针对性。二是自己将原题变化,进行自我测试,提高应试能力。三是不能边看答案边做题,尤其不能盲目相信网上所提供的答案。做完一套题后,应查阅教材和相关政策法规文本,以确定自己做的答案是否正确,没有把握的,可以与其他人员讨论(这一点非常重要),也可以请教有关专家。

  (六)做好规划,保证时间

  社会工作师应试者都是从事社会工作相关专业人员,既要工作,又要复习,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因此,应试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复习规划,提高复习效率。

  第*,定任务。复习规划应对自己下硬任务,实行条块分割,各个击破,化整为零。任务可以是专项内容(如,第*章3 天完成,第二章2 天完成),也可以是总任务的机械分割(如,《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指导教材约363 页,打算一个月看完,则一天要看约12 页)。不管以何种方式下任务,都必须要在既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今天因故没有完成的,明天一定要及时补上。

  第二,挤时间。时间靠挤。应试者一般难以有成片的复习时间,只有利用休息日和“片刻(如坐公交车、等待登机、睡觉前,等等)”来复习。应试者可以自己制作知识卡片,摘录复习内容带在身边,在这些“片刻”拿出来看看。复习不要拘于形式,在时间上,“只要你挤,总是有的”。

  (七)联系实践,巩固知识

  如前所述,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是考查应试者的政策法规运用和执行能力,如果应试者在实务工作中养成“依法办事”和“规范操作”的习惯的话,则能够达到做好工作和复习应试“双赢”的效果。例如,应试者在调解夫妻矛盾时,应以“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人民调解法规与政策”等为依据,通过查阅这些法规与政策,并运用于实践,不但能解决实际问题,还能够更深刻、牢固地掌握它们。

  三、考场应对技巧

  在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考试中,不少人觉得花了功夫,平时做题还不错,但考试不过关。毋庸置疑,“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认真复习是最根本的。但是,应试者的考场应对技巧也是不能忽视的。应试*基本的原则就是要保持“平常心态,从容答题”。

  (一)心无挂碍,专心答题

  应试者进入考场,应保持愉快的心情,轻松上阵。应试答题一定要做到“心无挂碍”,心如止水,方能发挥良好。应试者一旦遇到难一点的题,就边答题,边想着“题目这么难,可能过不了”之类的问题,从而心神不安,这是考试大敌。此时,应试者应立即调整心态,得学会自我安慰:“才一分,丢一分不影响过关。” 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头脑清醒,避免思维“短路”。

  (二)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

  社会工作师考场战略就是“必过”。这种“藐视”是建立在充分复习和合理期望基础之上的。应试者只要按照自己的复习规划完成任务,并达到预期效果的话,是具有“藐视”这场考试基础的。况且,社会工作师考试最终结果只有两个――“过关(*低分数线为60分)”和“不过关”,只要过线就行。因此,应试者 “过关就行”的期望是比较容易达到的。社会工作师考场战术应是“每分必得”。应试者在具体的答题过程中,应做到如下几点:一要细心,不能马虎,丢三落四;二要灵活运用各种解题方法,如“直接法”“排除法”“列举法”“特例法”等;三要循序渐进,按部就班,不要冒进;四要相信自己的第*感觉,果敢作答,不轻易更改;五要把握大局,该放弃的放弃,保证会做题目的正确率;六要忌“贪”,解多选题时,一定是有把握的选项才选,没有把握的不要选,除非该题一个有把握的选项都没有,最后可以“蒙一个”。

  (三)认真读题,找准关键词

  磨刀不误砍柴工,读题,包括试题册、题干和选项,是解题的前提。应试者一定要避免非知识性的失误(如“眼误”“笔误”)。一些人在考试时不愿读题,瞄一眼就将选择项选出。这种情况往往将似是而非的选项选出,*佳答案可能都没有看到,很容易出错。尤其是题干中含有否定词(如“不”“没有”)、修饰词(如“最”)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词(如“可以”“应当”“必须”)等,如果不仔细读题,更容易出错。对于题中给出的信息,应试者一定要进行筛选和整理,如果选项难以和相关法规与政策直接“对号”,则要对题目中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题目所给出的信息与相关法规与政策的逻辑关系,从而选出答案。

  (四)合理分配考试时间,统筹安排

  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时间120 分钟是既定,应试者应在这一时间范围内尽量多得分,这需要应试者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安排时间。一般而言,单选题可在40 分钟左右完成,不应超过60 分钟,多选题不超过60 分钟,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时间安排。有时间剩余才用来检查,不要单独安排检查时间。重点检查答题过程中把握不大、模棱两可的题目,不宜全部“重来一次”。考试时间安排之后,需要有意识地遵守。在做题时,应试者需要保持一定的速度。这要求应试者答题时一定要注意力集中,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一气呵成。并且,应试者的注意力和思维能够快速地从上一题转移到下一题,遇到不会做的或者没有把握的,暂时放在一边,千万不要长时间停留在一个题上。

  (五)对于考试得分进行合理的估测

  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只有两个题型,60 个单选题和20 个多选题。其中,单选题为“四选一”,每题1 分,共60 分;多选题为 “五选多(二至四个)”,每题2分,错选,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共40 分。一般而言,在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中,单选题的得分预期应不低于80%,即48 分以上,多选题的得分预期应不低于40%,即16 分以上。也就是说,本科目考试得分策略是:单选题要“少丢分”,多选题要“多拿分”。此外,保证考试期间的休息时间,注意饮食营养搭配,保持良好的心身状态,准备好考试所需文具,选择*优的交通方式保证准时到场等,都是保障应试者考场正常发挥不可忽视的因素。

  (作者系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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