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要求
5.1建设项目资本金筹集与管理
5.1.1(掌握)吸收直接投资
5.1.2(掌握)发行股票筹集
5.1.3(了解)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
5.1.4(掌握)建设项目资本金管理
5.2建设项目债务资金筹集
5.2.1(掌握)银行贷款
5.2.2(掌握)发行公司债券
5.2.3(掌握)融资租赁
5.2.4(熟悉)国外债务融资
5.3建设项目筹资信用保证
5.3.1(熟悉)筹资保证
5.3.2(熟悉)筹资抵押
5.3.3(熟悉)筹资质押
建设项目资本金筹集与管理
三、内容辅导
5.1建设项目资本金筹集与管理
建设项目资本金的筹集方式可分为: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1.1(掌握) 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建设项目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投入资本的一种资本金筹集的重要方式。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四个种类:
1)国家资本金。
①产权归属国家;
②资金运用和处置受国家严格约束;
③在国有建设项目普遍采用。
2)法人资本金。包括公司现有的现金、未来生产经营中获得的可用于投资的资金、资产变现、增资扩股吸收的资金。
①发生在企业法人之间;
②以参与建设项目投产之后的利润分配为目的;
③灵活多样的出资方式。
3)个人资本金。
①参加投资的人数相对较多;
②每个出资人的出资数额相对较小;
③出资人更加关心投资建设的经营结果。
4)外商资本金。
①由于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属于单独关税区,其在大陆投资建设项目的资本金,视同外商资本金;
②出资人受到的限制条件比较复杂;
③以参与建设项目投产后利润分配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