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8日
赵老师请解答一下好吗? 我困惑对这道题: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A这是您给的答案,但我觉得是D,因为被告无正当理由经传票传唤不到庭可缺席判决
老师回复:
答案A是正确的。。给付赡养费的案件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司法解释有规定)。。。属于应延期审理 的情形。。。。。祝:考试成功!!!
如仲裁的被申请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得到法院的支持后,那仲裁的申请人应该重新起诉还是怎么办才能挽救自己的权利?
老师回复:
申请人有两条途径挽救自己的权利:一,另行起诉;二,重新达成仲裁协议解决纠纷。。考试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