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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科目 主讲 试听 精品班 VIP班 全程班 购买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张玉娟 300.00 1000.00 500.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吴媛媛 300.00 1000.00 500.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范廷玉 300.00 1000.00 500.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范廷玉 300.00 1000.00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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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科目 主讲 试听 精讲班 超值优惠套餐 VIP套餐 精品vip套餐 购买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周建勋 300.00 500.00 600.00 880.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丁淑杰 300.00 500.00 600.00 880.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肖勇 300.00 500.00 600.00 880.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杨海真 300.00 500.00 600.00 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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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宝典
辅导科目 主讲 试听 考试宝典三版合一 购买
环境影响评价师(全科) 在线题库 1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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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网校:考试宝典

课程名称: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宝典

主讲教师:在线题库

所属网校:环球职业网校

课程名称: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班

主讲教师:包存宽

所属网校:环球职业网校

课程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

主讲教师:丁淑杰

所属网校:中大网校

课程名称: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全程强化班)

主讲教师:张玉娟

所属网校:中大网校

课程名称: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全程强化班)

主讲教师:吴媛媛

所属网校:中大网校

课程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全程强化班)

主讲教师:范廷玉

环境影响评价师培训报考资讯
  • 报名条件

  • 报名流程

  • 报名时间

  • 考试简介

  • 考试时间

  • 考试级别

  • 考试科目

  • 证书管理

  •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查看全部∨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收起∧
  • 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考试办公室确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2季度,一般在5月中下旬。根据《各地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从2013年1月开始。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英文名称: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gineer,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5月25、26日。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查看全部∨
    5月25、26日。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收起∧
  • 本科目考试通过后仅有一个级别,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环保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登记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再次登记。环保总局或其委托机构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机构。人事...查看全部∨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环保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登记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再次登记。环保总局或其委托机构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机构。人事部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登记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收起∧
名师风采
  • 肖勇

    肖勇

    ●工学博士,本、硕、博专业皆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发表多篇研究论文,参编研究生教材一部;●2007年至今一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有着较为丰富的教学研究经验;●多年讲授环境影响评价考试相关内容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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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存宽

    包存宽

    ●某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土资源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方向:战略环境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生态城市;●战略环境评价方面:出版有国内首部专著《战略环境评价导论》,参与起草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130-2014)》等多项规划环评技术标准研究与起草,主持完成了国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课题1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环境与生态规划方面:主持、参加各类环境与生态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研究与咨询课题2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3项,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1项。●自2005年起,承担国家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广西环保厅和相关培训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前培训“规划与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等科目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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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媛媛

    吴媛媛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巴黎国立高等矿业学校国际环境管理ENVIM硕士; 曾任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城市规划院(研究员)西南设计院(绘图员)、无锡芦村污水处理厂(实验员)、任北京大学清洁能源研究院(研究助理)。曾获 北京交通大学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称号、国家环保部授予的“青年环境友好使者”称号、海峡两岸“世园”让我们在一起——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委员会授予的“交流先锋”称号、西南设计院寒假社会实践支队团体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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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玉娟

    张玉娟

    张玉娟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长期从事安全工程师授课培训。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及教材题库修编工作,开展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认定、考核工作,筹备全市特种作业联席会议,协助开展特种作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等工作。老师讲课风格活泼灵活,擅长总结教材重难点、考点,将分散的知识系统化、表格化,便于学员在短时间内掌握教材上的知识,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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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廷玉

    范廷玉

    范廷玉老师:中大网校特聘专家,主讲环境影响评价等课程,多年从事环境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讲课思路清晰,知识点明确,针对考试的答题思路,技巧、复习方法有独到的见解。了解考生的需求及心理,能够有针对性的为学员解答疑问,满足考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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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答疑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需要在几年通过全部四个科目的考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环评两年*滚动管理办法使得我们环球职业在线的VIP全科套餐班最适合您报名学习,当年考试没过的科目明年可以继续重新学习。而且所有课程还是业界名师进行讲解,考前还有考前模拟试题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师工作内容
(1)规划分析;(2)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3)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4)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5)针对各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6)开展公众参与;(7)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8)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篇章或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大纲
相关法律法规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需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知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正确理解、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考试内容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1)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2)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掌握环境的含义;(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规定;(3)熟悉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区域、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水源涵养区域、自然遗迹、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的有关规定;(4)掌握加强农业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5)掌握产生环境污染和公害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6)掌握新建和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7)掌握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8)熟悉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加强防范的有关规定;(9)熟悉违反建设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及原则(1)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2)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1)熟悉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类别、范围及评价要求;(2)掌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3)掌握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以及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4)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责任主体的有关规定;(5)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6)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时限;(7)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应当包括的内容;(8)熟悉审查小组应当提出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或者不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意见的情形;(9)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采纳的有关规定;(10)掌握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关规定;(11)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小组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3)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14)熟悉推进重点领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2)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类别确定的原则规定;(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环境敏感区的规定。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与报批(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的有关法律规定;(2)掌握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填报要求;(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4)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有关规定及审批时限;(5)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的有关规定。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1)熟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范围;(2)熟悉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建议的原则。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1)掌握建设项目实施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有关规定;(2)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有关规定;(3)掌握建设单位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开工建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划分的有关规定;(3)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条件的有关规定;(4)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管理、考核与监督的有关规定;(5)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6)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违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应受的处罚。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熟悉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的行为准则。(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掌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2)熟悉建设单位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时限及延期验收的有关规定;(3)掌握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分类管理的规定;(4)了解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提交的材料;(5)掌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6)熟悉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7)熟悉建设单位未按有关规定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受的处罚;(8)熟悉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受的处罚;(9)熟悉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单位及其人员的行为准则。(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1)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的有关规定;(2)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责;(3)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违反有关规定应受的处罚;(4)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六)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了解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四、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熟悉企业应当优先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产生的有关规定;(2)掌握防治燃煤产生大气污染的有关规定;(3)掌握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的有关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2)熟悉水污染防治原则的有关规定;(3)掌握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排放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4)掌握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5)熟悉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6)掌握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有关规定;(7)掌握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有关规定;(8)掌握饮用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的有关规定;(9)了解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的规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掌握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含义;(2)了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防止或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有关规定;(3)熟悉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的有关规定;(4)掌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该遵守的有关规定;(5)熟悉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6)熟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影响的规定;(7)熟悉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8)掌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有关规定;(9)掌握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10)熟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掌握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含义;(2)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3)掌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4)掌握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5)掌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有关规定;(6)掌握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应当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有关规定;(7)掌握建设、关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8)了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有关规定;(9)了解组织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及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10)掌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11)掌握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12)了解禁止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规定。(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2)了解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内水、滨海湿地、海洋功能区划的含义;(3)了解海洋生态保护的有关规定;(4)掌握入海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规定;(5)掌握禁止、严格限制或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废液或废水的有关规定;(6)掌握须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能向海域排放污水或废水的规定;(7)熟悉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的有关规定。(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2)了解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营、退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3)了解开发利用或关闭铀(钍)矿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4)了解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排放或处理、贮存放射性废液的有关规定;(5)了解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及编制处置设施选址规划的有关规定;(6)掌握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处理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1)了解清洁生产的法律定义;(2)了解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强制淘汰制度的规定;(3)熟悉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4)了解农业生产者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5)了解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6)了解建筑工程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1)了解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法律定义;(2)了解发展循环经济应遵循的原则;(3)熟悉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的规定;(4)熟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本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用地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5)熟悉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有关规定。(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熟悉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关规定;(2)熟悉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有关规定;(3)掌握设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有关规定;(4)熟悉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5)了解禁止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规定;(6)了解工业用水应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的规定。(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熟悉能源和节能的法律定义;(2)了解国家节能政策的有关规定;(3)熟悉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的规定;(4)熟悉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的规定;(5)了解工业节能的有关规定。(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1)了解土地沙化的法律定义;(2)掌握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3)了解已经沙化的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水渠两侧和城镇、村庄、厂矿、水库周围,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了解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及应当包括的内容;(2)掌握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3)熟悉禁止开垦草原的有关规定。(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了解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的活动的有关规定;(2)熟悉建设工程选址中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的有关规定。(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熟悉森林的分类;(2)掌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有关规定;(3)掌握禁止毁林开垦、开采等行为的有关规定;(4)熟悉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的规定。(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2)熟悉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规定。(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熟悉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2)了解关闭矿山的有关规定;(3)掌握矿产资源开采的有关规定。(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了解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有关规定;(2)熟悉保护耕地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有关规定;(3)掌握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4)了解由国务院批准的征用土地的范围。(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熟悉生产建设项目(活动)开办(实施)前、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应采取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2)熟悉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了解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工程设施防洪的有关规定;(2)了解防洪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法律定义。(二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了解城乡规划和规划区的法律定义;(2)掌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有关规定;(3)熟悉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城区改建的有关规定;(4)熟悉城乡建设和发展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的有关规定;(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了解本条例的适用范围;(2)掌握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须按照防洪和航运的标准、要求进行的有关规定;(3)掌握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的规定。(二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掌握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划分及保护要求;(2)掌握自然保护区内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3)掌握内部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按照核心区和缓冲区管理的规定。(二十四)《风景名胜区条例》熟悉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有关规定。(二十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了解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法律定义;(2)掌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二十六)《土地复垦条例》(1)熟悉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的原则;(2)了解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的损毁土地范围;(3)掌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保护土壤质量与生态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有关规定。(二十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熟悉医疗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选址的有关规定。(二十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法律定义;(1)掌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有关规定;(3)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有关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有关规定。(二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熟悉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定义及范围;(2)熟悉建设各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3)掌握禁止兴建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三十)《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熟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定义及范围;(2)掌握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的有关规定;(3)了解海洋工程拆除、弃置或者改作他用的环境保护有关规定;(4)熟悉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有关规定。五、环境政策与产业政策(一)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1)了解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2)熟悉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有关要求;(3)了解需切实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4)了解加强环境监管制度的有关要求。(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1)熟悉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的主要要求;(2)熟悉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污染管理、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的有关要求;(3)了解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的有关要求。(三)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1)熟悉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2)熟悉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有关要求;(3)了解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有关要求;(4)了解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的有关要求。(四)“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1)熟悉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2)了解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有关要求;(3)熟悉加强工业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4)熟悉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的规定;(5)掌握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要求。(五)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1)熟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类型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级别;(2)熟悉对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的保护措施;(3)了解各类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1)熟悉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2)了解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的主要任务。(七)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1)熟悉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2)了解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的总体任务和具体任务。(八)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1)掌握主体功能区的划分;(2)熟悉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发原则中关于保护自然的有关规定;(3)了解推进全国主体功能区的主要目标;(4)熟悉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中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5)熟悉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中禁止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管制原则。(九)关于推进大气污染物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1)了解本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2)掌握大气污染物联防联控的防控重点;(3)了解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的有关要求。(十)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规定(1)熟悉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2)了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施行后废止的相关产业目录;(3)了解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和原则;(4)熟悉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措施;(5)掌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分类。(十一)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1)熟悉当前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较为突出的产业和行业;(2)了解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政策导向及环境监管措施。(十二)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1)熟悉提高环境保护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要求;(2)熟悉加强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有关要求。(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掌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分类。(十一)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1)熟悉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含义;(2)了解本办法的适用范围;(3)熟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十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了解列入本名录的危险废物类别;(2)了解列入本名录危险废物范围的原则规定。技术导则与标准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考试内容一、环境标准体系(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1)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2)熟悉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体系构成及其应用范围;(3)了解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4)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1.总则(1)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2)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原则;(3)掌握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的内容;(4)掌握环境合理性分析的内容;(5)掌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6)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调整原则;(7)熟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8)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原则;(9)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要求。2.工程分析(1)掌握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2)熟悉工程分析的方法;(3)熟悉工程分析的内容。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掌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2)熟悉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方法;(3)熟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内容。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2)掌握常用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法;(3)熟悉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内容;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1)熟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的内容;(2)了解筛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要求;(3)了解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的要求。6.公众参与(1)熟悉公众参与的要求、对象和形式;(2)了解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3)熟悉公众反馈意见的出来要求。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熟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社会论证的要求。8.环境管理与监测了解环境管理与监测的主要内容9.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1)熟悉清洁生产分析的重点;(2)了解循环经济分析的内容。10.污染物总量控制(1)了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原则;(2)熟悉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的要求。11.方案比较(1)熟悉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建设方案比选的要求;(2)熟悉方案比选的重点;(3)了解不同比选方案及推荐方案评价的要求。1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总体要求。(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4.气象观测资料调查5.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熟悉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原则与要求。7.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的主要内容。8.附录了解附录中对环境影响报告书附图、附表、附件的要求。(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1.评价等级掌握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2.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3.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4.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1.总则2.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掌握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同评价工作等级的评价技术要求。5.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8.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熟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基本要求。(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1.总则2、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3.声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4.声环境影响预测4.声环境影响评价(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1.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工程分析3.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现状评价4.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5.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及替代方案(七)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1.总则2.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八)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1.总则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与方法(九)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1.总则2.风险识别3.风险计算和评价4.风险管理(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1.适用范围熟悉规范的适用范围。2.总则3.验收调查技术要求三、环境质量标准(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地下水质量标准(四)海水水质标准(五)声环境质量标准(六)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四、污染物排放标准(一)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四)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五)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八)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九)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十)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十一)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十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十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技术方法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需的技术方法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正确把握、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的能力。考试内容一、工程分析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三、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五、环境保护措施六、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七、清洁生产八、环境风险分析九、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案例分析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2]专业技术人员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与标准、技术方确解决环境影响评价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一、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和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二、项目分析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四、环境影响识别、预测与评价五、环境风险评价六、环境保护措施分析七、环境可行性分析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九、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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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技巧:客观题:计算题把分都拿到,单选强调正确率,因为不定项风险的确高,只要能保证单选80%正确率,不定项不低于50%的正确率就可以稳稳的通过考试。案例考试,选对题目非常重要,因为时间紧迫,必须要选择能回答至少75%以上问题的题目,可以先看问题,再决定选择哪一道题目回答,觉得非常有难度的直接放弃,不用看一眼,没必要浪费时间,从最简单,自己最擅长的题目开始,逐渐的建立信心,当能够相对完整的答...查看全部∨

考试技巧:客观题:计算题把分都拿到,单选强调正确率,因为不定项风险的确高,只要能保证单选80%正确率,不定项不低于50%的正确率就可以稳稳的通过考试。案例考试,选对题目非常重要,因为时间紧迫,必须要选择能回答至少75%以上问题的题目,可以先看问题,再决定选择哪一道题目回答,觉得非常有难度的直接放弃,不用看一眼,没必要浪费时间,从最简单,自己最擅长的题目开始,逐渐的建立信心,当能够相对完整的答完四道题目的时候,慌乱自然就会少了很多,沉静下来更有利思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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