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培训哪个学校好?
会计中级职称培训培训班已经开展了,想要参加明年考试的考生们,还在苦恼如何选择学习方式吗?现在介绍几家国内最专业的会计中级职称培训培训网校。会计职称培训哪个学校好?快来看看吧。

优势: 中大网校会计职称考前辅导培训,聘请教材编委、阅卷老师等专家组成国内超师资团队,结合会计职称考试的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精心设计零基础课程模块。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课程,达到高效复习、快速的目的。

辅导科目 主讲老师 试听 精品班 VIP班 基础班 购买
中级会计实务 王海菂 300.00 1000.00 --
中级经济法 黄建军 300.00 1000.00 --
中级财务管理 丁奎山 300.00 1000.00 --
中级会计职称(全科) 丁奎山 900.00 3000.00 480.00

优惠活动:VIP套餐限时优惠: 初级全科赠送较新考试教材一套,包邮! 中级全科赠送较新考试教材一套,包邮! 套餐限时优惠: ①初级全科加59元、中级全科加140元即得较新考试教材一套,包邮! ②初级全科加50元、中级全科加75元即得《学习指南》一套,包邮! ③初级全科加35元、中级全科加50元即得《全真模拟试题》,包邮! 基础套餐: 含"(初级|中级)全部科目的全程强化班";报名即送上一期培训课程。

关注指数
3354 人选择了该校

优势: 中华会计网校是权威、专业的大型会计远程教育基地,考试通过率高达85.14%,连续十数年全国名列前茅!2014年一次性全科通过的全国第*名张春荣、虞华敏均出自网校,同时还有68名学员入围了全国金银榜。 网校总结多年辅导经验,全新推出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个性化辅导,针对学员基础,有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并对学习过程进行跟踪、分析、指导。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至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辅导科目 主讲老师 试听 特色班 精品班 购买
中级会计实务 吴福喜 430.00 750.00
中级经济法 赵俊峰 430.00 750.00
中级财务管理 陈华亭 430.00 750.00

优惠活动:超值优惠: 特色班+无纸化=420元/门 特色无忧班+无纸化=760元 精品班+无纸化=620元/门 精品无忧班+无纸化=1120元/门 单 班 次: 基础班 180元/门 强化班 150元/门 习题班 100元/门 冲刺班 100元/门 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 120元/门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 详情>>   通过网上支付、学习卡支付、实地交费的方式支付学费,听课权限实时开通;通过邮局、银行汇款方式支付,听课权限将在3日内开通,如需提前开课,),学员本人使用同一学员代码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至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模考点评班、考前串讲班和模拟试题于考试结束后关闭),课程内容仅限学员本人使用,严禁与他人共用。 课程下载: 课程视频、练习、讲义等相关内容可通过“会计下载课堂”软件下载到计算机学习,也可通过“会计移动课堂”移动应用下载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学习。 移动学习: 每位学员可在1台计算机及1台手机、1台平板电脑上下载认证,断网后可在认证过的设备上看课,直至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失效。

关注指数
2354 人选择了该校

优势: 233网校是全国十佳网校,是致力于为广大网友提供一站式考试资讯服务,立足于为广大网友建造一个优质的学习平台。课程中心的师资队伍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教师,他们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专业的知识储备和行业较高的知名度。现有课程多重套餐体系,高清大屏试听,9年高通过率,满足不同学员需求!

辅导科目 主讲老师 试听 VIP班 VIP套餐 高级版 购买
中级会计实务 柳豆豆 350.00 -- 550.00
中级经济法 肖钢 350.00 -- 550.00
中级财务管理 储成兵 350.00 -- 550.00
中级会计职称(全科) -- 850.00 1250.00

优惠活动:全科VIP班、单科: 1)这期不过,下期免费重学 2)课后习题+名师高清视频题库 3)赠送内部资料+模考押题(2套押题) 4)WORD讲义+课件下载+手机移动听课

关注指数
2154 人选择了该校
名师推荐......
郭淑荣

●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企业财务与会计专业,硕士学位,在读博士。●主讲会计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经济师...

孙白杨

孙白杨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近几年来在外担任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的培训讲师,对学员要求及考试有深刻的了解。在授课中紧扣教材,精准把握考点。通...

教授,经济学(财务金融学方向)博士,河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会计专业与资产评估专业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财政部驻河北专员办会...

黄建军

网校名师-黄建军,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中国社科院国际法专业博士。长期从事司法考试、财经法规、企业法律顾问讲授工作,具有多...

报考咨询......
  •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初级初级:助理会计师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不属于初级职称,只是拥有可以从事会计工作资格。并非拥有初级职称。初级会计职称(助理会计师)需要在一年内同时通过《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这两门课程,才予评发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级中级:会计师课程《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高级高...

    初级初级:助理会计师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不属于初级职称,只是拥有可以从事会计工作资格。并非拥有初级职称。初级会计职称(助理会计师)需要在一年内同时通过《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这两门课程,才予评发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级中级:会计师课程《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高级高级:副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获取上述相应职称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包括:1.取得初级资格。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助理会计师:大学生可以在考取从业考试后考取。2.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3.取得高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对于初中级资格,国家实行考试授予制度,而对高级资格,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授予制度。在实行上述授予制度后,职称不再由国家直接授予,而改为由聘任单位根据规定自行聘用任命,国家只负责授予相应的任职资格。高级:正高级会计师目前一般采用评审方法产生,具体办法由各省决定,

    展开
  • 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

    (一)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10月底。原则上在距考试日期三个月前准许补报,具体补报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二) 报名地点:由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一个月公布。(三) 报名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考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中央和国务...

    (一)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10月底。原则上在距考试日期三个月前准许补报,具体补报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二) 报名地点:由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一个月公布。(三) 报名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考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领取准考证的凭据。报名费是每科五十人民币。 

    展开
  •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5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报名工作为1月5日—31日。会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将于4月份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

  • 考试简介

    考试简介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2015年度全国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将于5月16日-20日举行,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将于9月12日-13日举行。

  • 考试级别

    考试级别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证明。

    展开
  •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证明。

    展开
  • 证书管理

    证书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立即注册试听 免费领取大礼包
知识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教材“新”在何处
在中级三门课程中,《财务管理》是内容变化最小的,其实质没有太大变化,但新教材的章节结构进行了重...
企业会计指南:如何审核记帐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帐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帐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帐凭...

我要免费试学

现在申请,即可享受免费试听权,满意后付款!

会计中级职称培训

所属网校:中华会计培训网

主讲老师:苏苏

课程名称:经济法-苏 苏(2015年) 预习班

所属网校:中大网校

主讲老师:王海菂

课程名称:中级会计实务[全程强化班]

所属网校:中大网校

主讲老师:黄建军

课程名称:中级经济法[全程强化班]

报考答疑......

会计工作年限是否可以累计计算?

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综合。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但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失效期间不能计算为会计工作年限。

对于本课程的学习,我该怎样去制订学习计划呢

本课程主要针对会计基础不好的学生,制订学习计划就得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和时间了,并且伴有做账部实习机会,两个月内掌握大量实际财务知识,短时间获得多年会计经验,也会根据学生的情况来制订学习计划,让每位学生都能轻松掌握会计知识并能顺利通过会计考试,想在会计行业从事的学生顺利就业,赶快来学习吧,预祝学习顺利。

我是88年出生的,可以报中级会计师吗?可以代报名吗?

按照历年的政策,中级会计师报名必须要88年9月1日之前出生可以报,另外需要本科学历毕业满4年或者大专学历毕业满5年,并且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只要您满足这三个条件,今年报中级会计师是没有问题的。从今年开始会计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并缴费,资格审核等到考完公布*并且考试*都合格的考生再来审核。

“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工作单位及单位审核盖章栏是必填内容吗?

“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工作单位及单位审核、单位盖章栏为考生选填项目。

会计职称考试有关问题补充解答

1、问:会计从业资格证与现工作地不一致的,在哪里报名参加考试?持外省从业资格证的,能否在安徽报考?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与现工作地不一致的,按从业资格属地管理原则,会计从业资格证应调入工作地,并在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由于我省实行考试资格后审,为避免人社部门审核发证时因考生相关证明资料不全不予发证的情况发生,持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生,不建议在安徽报考。2、问:会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会计工作年限到2011年12月31日不足整年的,是否四舍五入?答:会计工作年限指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在校期间取得的,会计工作年限应自持证上岗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毕业之后,在会计工作岗位上取得的,会计工作年限应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会计工作年限不足整年的,不计算年限。3、问:考生网上报名误填了资料,如民族、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等,能否更改?答:未交费的,考生可重新登录更改。已交费的,考生写出书面说明,交当地会计考办,集中报省会计考办办理更正手续。4、问: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考生,网上报名显示逻辑年龄不符,能否报考中级资格?怎么报名?答: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的考生,须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工作年限证明(写明参加工作时间、所从事的岗位、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到当地会计考办指定地址现场报名。5、问:大中专在校生能否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什么时候可以打印中级会计师的准考证?

中级会计师的准考证通常考试报名时,会告知打印准考试的时间以及网址,通常考前一个月左右(详情请留意本网考试资讯),到指定网址打印,还会发给印有考场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的小条。建议考生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相关凭据(和毕业证、会计证放在一起,就不易丢失),提前熟悉准考证上的各项要求和考场所在位置,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您最好一直保留到*查询和领取合格证之时!!

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有哪些?

你好,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会计职称考试的考试题型都有哪些?

初级会计实务的主要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和初级差不多。初级会计实务的考试时间是180分钟,经济法基础的考试时间是150分钟,希望广大考生注意,避免引起混淆,在考试过程中造成失误。

会计职称考试考试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第一条为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第三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第四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第五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取得初级资格,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一)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二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会计员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第六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七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第八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五)取得博士学位。第九条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第十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负责。财政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财政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三条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第十五条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第十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境外人员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办法,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行规定。第十七条本规定由财政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人事部于1992年3月21日联合颁布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财政部、人事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发的有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处罚规定第*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第三条[对象]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命(审)题、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协会或学会等。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第四条[处理要求]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适用法规准确。第五条[处理权限]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受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委托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的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对本考点本科目有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在考试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由考试主管部门会同考试机构共同处理,并及时报告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必要时,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参与调查处理。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六条[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无效的处理:(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七)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八)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九)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十)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十一)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二)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三)互相交换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四)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该考试未结束前,出卖试卷答案的;(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三章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八条[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三)擅自为应试人员调换考场或座位的;(四)提示或暗示应试人员答卷的;(五)未履行职责,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六)未执行回避制度的;(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因命(审)题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三)因失职造成应试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四)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传给他人的;(五)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六)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七)擅自更改、编造或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八)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九)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十)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错误,后果严重的;(十一)指使或纵容他人作弊,或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十二)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十三)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答题纸等或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的;(十四)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打击报复应试人员的;(十五)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十条[涉密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一条[个别作弊试卷认定及处理]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试卷为作弊试卷,对涉及作弊试卷的应试人员依照本规定第六条处理:(一)在卷面做特殊标记的;(二)同一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三)同一科目同一考场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的(即雷同试卷)。第十二条[考场雷同试卷认定及处理]在评卷工作中,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雷同试卷数量,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或发现集体作弊问题的,取消该考场该科目考试的全部*和该考点承办下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资格。对该考场涉及试卷雷同或参与集体作弊的应试人员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有关考试工作人员依照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第十三条[考点雷同试卷认定及处理]评卷工作中发现同一考点同一科目,有百分之二十以上考场存在雷同试卷的,取消该考点承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资格。对该考场涉及雷同试卷应试人员依据本规定第七条处理,有关考试工作人员依照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第十四条[处理权限]在评卷工作中,发现作弊(或雷同)试卷的,由评卷领导小组报考试机构,由考试机构作出处理决定。对大规模作弊情况,考试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考试主—管部门,由考试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五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第十六条[替考行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通知所在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由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作弊行为等情况。第十七条[扰乱治安行为]考试期间有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盗窃行为]对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试题、答案、评分标准、应试人员答卷、考试*及有关信息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处理程序第十九条[核实]对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应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查实情况,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监考人员应及时纠正并如实记录,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当场向违纪违规人员告之考场记录内容。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的物品,应填写收据暂留保管。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按规定处理。第二十条[决定书]对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做出处理决定的,应当时告知被处理人,填写考场违纪违规情况记录单,并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签字认定后存档备查。对事后作出决定的,应制作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决定书,并及时送达被处理人。决定书内容包括:被处理人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或者被处理单位名称、地址,处理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处理的种类和依据,处理履行的方式和期限,不服处理决定的救济方式,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机构名称及印章等。第二十一条[陈述、申辩、复核]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或上一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第二十二条[复核处理]接受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应对处理决定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依据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的处理决定,应当维持。对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处理程序的处理决定,应变更或撤销。因错误决定对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救。第二十三条[复议或诉讼]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对处理决定或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四条[附加处理]对违纪违规人员做出的处理决定,由考试机构通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或解聘。第二十五条[备案]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对该地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报上一级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备案。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及其考试机构,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应报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备案。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军队考试]军队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地方考试]地方自行组织的与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各项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施行]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前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全国会计职称考试的*,每个省公布的时间不一样啊?

每年考试阅卷结束后,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本着为考生负责的态度,对阅卷情况反复核对。由于各地报考人数多少不一致,对于考生多的省份,核对工作量大,相对公布*的时间可能会稍晚一些。

推 荐 专 题

会计职称网校哪家好?

会计职称网校哪家好?爱培训就有关会计中级职称培训的考试资讯,网校专家,试听课程等内容,精心的只做了一页专题页面,里边的内容相信会对大家在选择会计中级职称培训网校的时候非常有帮助,千万不要错过啊。

会计职称网络培训多少钱?

会计职称网络培训多少钱?很多人都想知道会计中级职称培训是否好考,通过率如何?对于这个问题,没有硬性的答案。至于好考与否这都和个人的努力有关的。很多网友都觉得挺好考的。目前很多网站都有相关的资料和视频。只要我们能从他们提供的这些课程资料中认真学习,我相信你的通过率也会是很高的。

理财规划师培训老师哪个好?

现在,网校远程教学的形式已经越来越容易被大家所接受了,因为,很多学员在网校学习了二级理财规划师培训之后真的是有非常好的效果呢。所以,选择好了网校就一定能学到真的知识的,理财规划师培训老师哪个好呢,在爱培训的二级理财规划师培训频道汇集了众多的网校信息,大家快来挑选吧。

人力资源管理师网校培训哪家机构好?

爱培训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网课频道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师网校培训哪家机构好,可随时报名学习,不限次数听课。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网校哪家好?哪家网校由权威名师主讲,通过率超高呢?我们一起取看看吧!

小贴士......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冲刺阶段必看重点】借款费用   2012年曾经考到过借款费用与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结合的一道综合题,今年的注会考试意外的考到了一道借款费用的综合题。借款费用如果涉及到主观题,那必然会考到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无非是把握好开始资本化时点、暂停资本化时期(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以及停止资本化时点。
本网站的一切内容只为更好的服务用户,并不保证所有的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仅供访问者使用参照,对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产生的相关后果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联系邮箱:15505413776@126.com

了解更多

@爱培训版权所有   鲁ICP备11020100号-1

榜课程均为全国知名网校的精品课程,人工审核,100%真实用户评价

创新的课程匹配系统,为学员进行最佳的匹配推荐,省时高效

课程成交价格均低于网校,已为38736位用户提供全程考试服务

专业团队随时待命,提供7*24小时服务,95%的学习需求得到满足

已有超过3万学员通过我们选学成功

选择我们,会计中级职称培训就如此简单!

课程咨询热线:400-085-5061 (免费)

版权所有:济南广播电视台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的一切内容只为更好的服务用户,并不保证所有的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仅供访问者使用参照,对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产生的相关后果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联系邮箱:1550541377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