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关于一级建造师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有关政策

2015年03月17日

   2014年后一级建造师改革在即 ,2014年 4月29日住建部组织的建造师及相关制度探讨会议后,住建部建管司和注册中心领导与会并传达了建造师改革的相关资讯:

  1、下放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权限至省一级,目前已由广东、山东、云南试点,2015年全国推广;

  2、推动建造师管理上升到法律层面,即形成《建造师法》或《建筑师条例》,提升建造师在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3、搞好建造师制度顶层设计。 一是扩大建造师的定位:把建造师由目前的主要施工阶段用扩大至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把目前仅仅是项目经理用建造师扩大到项目管理的关键岗位都用建造师,如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部经理等,这样一个项目由原来的需要一个建造师扩大到需要3-5个建造师;二是合并建造师考试专业,初步方向是由10个专业合并成3个专业(建筑、土木,机电),注册的时候再根据所从事工作的具体业绩再细分注册专业(类似于监理);三是完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由企业承担责任制逐渐转向建造师个人承担责任制。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建造师**乱象。同时,建设施工企业也必须具备一定的建造师人员数量才能保资质,保项目,进一步要求企业内部员工考取证书。

2015年一级建造师各项行政审批工作逐渐下放,并推向全国。考试、注册、审批、继续教育和培训等工作将逐步与国家行政权力脱钩,国家将强力打击一级建造师考试乱象及**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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