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巩固学习:消费税

2015年06月15日

2014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巩固学习:消费税

  1、消费税问题:委托加工的存货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计入委托加工存货成本;而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消费税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成本)/(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3、如果本期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其成本的影响因素不是以前减记该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则企业会计准则不允许将该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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