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通用公文的类型

2015年07月01日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通用公文的类型

  我们从管理工作的性质和公务活动的内容相结合的角度将通用公文分为以下类型。

  一、党政机关主要公文类

  这是《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的党的各级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正式文件常用的主要文种。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也常酌情比照使用。也有人称之为机关公文、法定公文、正式公文。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常用主要公文14种,国家行政机关常用主要公文13种,综合起来,可分为几个小类。

  (一)领导指导性公文

  命令(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法定的国家机关,才有权在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发布命令。(党的各级机关通用公文无此文种。)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常用主要公文无此文种。)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及决策,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议用于发布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决策事项。(国家行政机关不用此文种。)

  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条例、规定,系党的各级机关通用公文,当属此类。但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文规范和从写作规律看,将其列入法规和规章文体为宜。)

  (二)呈报性公文

  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法定人数的人民代表)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或人民代表天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不用此文种。)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报告一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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