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7日
编制统计调查项目的原则:
1.明确分工,互相衔接
2.不得重复、矛盾
3.应当从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搜集
4.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行政纪录――全面统计调查,一次性――经常性,按年、季、月
5.编制新的―事先试点或征求意见
6.人员、经费的保证
非会计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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