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复习:金融机构

2015年07月17日

  金融机构

  (一)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1.中央银行――现代各国金融系统的核心,其职能包括:

  1)发行的银行:垄断货币发行

  2)银行的银行: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充当最后贷款人

  3)政府的银行:管理国家金融

  2.商业银行

  以盈利为目的,直接面向企业、单位和个人,以经营存放款和汇兑为主要业务的信用机构。

  特点:以吸收社会公众存款为其主要资金来源,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金运用。

  3.专业银行

  专门经营某种特定范围的金融业务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如储蓄银行、进出口信贷银行等)。

  4.投资银行: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

  1)资金来源:靠发行自己的股票和债券来筹集。

  2)业务:

  ①对企业的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投资

  ②发放中长期贷款

  ③为工商企业代办发行或包销股票和债券

  ④参与企业的创建和改组活动

  ⑤为企业提供投资和财务咨询服务等

  5.非银行金融机构

  如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养老或退休基金、投资基金等。

  (二)金融机构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专业化的融资中介人

  1.作为存款人和贷款人中介,通过吸收存款或发行融资证券汇集资金,通过信贷等方式投向需要资金的社会各部门,使融资双方的融资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2.通过规模经营和专业化运作,合理控制利率并节约融资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交易中的融资成本。

  3. 提供金融风险转移和管理服务。

  (三)我国现行金融机构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2.商业银行:四大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

  3.政策性银行:靠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及财政拨付,贯彻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不以盈利为目的。

  1)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为国家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和基础产业提供金融支持;

  2)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等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为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提供资金支持。

  4.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农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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