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会能力篇-母婴护理的职业要求

2015年02月06日

  应会能力【一】 掌握母婴护理的职业要求
  母婴护理员是具有一定的任职资格和基本素质与技能,通过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后,能独立对产妇、出生后3个月以内新生儿进行生活照料和保健服务的人员。
  母婴护理员还需了解有关产妇和新生儿的生理、心理特征,对产褥期的生理变化及常见状况有一定的认知;了解营养与健康的基础知识,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合理的饮食、喂养安排;了解保健消毒隔离基础知识并能进行一定的实际操作,等等。
  应会能力【二】了解新生儿,尊重新生儿
  1、正确地了解新生儿
  儿童是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希望,新生儿时期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个阶段。著名儿童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指出,儿童是有生命力和生长力的,富有潜力和创造力,只要善于引导都可以成才。只有正确了解儿童,才能满足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展需要。
  2、一视同仁,有公平的爱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说过:“你若把你的生命放在学生的生命里,把你和你学生的生命放在大众的生命里,这才算是尽了教师的天职。”生活无处不是教育,母婴护理员的工作涉及早期教育的内容,因此也适用这些要求。
  老师们常说“爱生如爱子”,浇花要浇根,教人要教心——即培植入的道德心理,包括良心、爱心、同情心、怜悯心。真诚地爱每一个孩子,是对母婴护理员的客观基本要求。
  3、尊重每个孩子的个性
  没有兴趣就没有创造,只有尊重新生儿的个人兴趣,才能激发新生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其潜能。对此,母婴护理员也要有足够的认识。
  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不同的孩子由于受遗传因素和家庭环境的影响,会形成许多差异,容貌有俊丑,智商有高低,气质有优劣,性格有差异,动作有灵拙,语言有多寡,感情有冷热,习惯有良莠……这些内在和外在差别,是新生儿群体客观的特质。尊重是建立在了解基础上的,作为家庭母婴护理人员,尊重儿童的基础就是了解儿童的这些个体差异。
  4、尊重孩子的权益
  孩子的权益,必须得到尊重。许多父母和监护人认为孩子是一张白纸,想在上面怎么描绘就怎么描绘,并且认为孩子应该无条件服从和配合。可实际上,这些想法是错误的。而错误的根源在于成人漠视了孩子是有独立意志的个体,并且有他自身发展的规律和需求。如果扩大了成人自己的权利,就必然会忽略了孩子应有的权益,作为代价,这样的教育势必会引孩子的抵触心理,使孩子受到心灵的伤害。这是我们家庭母婴护理人员应该引以为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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