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经管类联考:练就识别“谬误”的火眼金睛

2015年08月26日

       

  4-8月是2016考研打牢基础的重要备考期,能够在此阶段夯实基础,有助于考生在日后的提高期和冲刺期飞得更高。在考研经管类联考中,逻辑部分虽然所占分值并不是*高,但也相当可观。下面都教授就带各位考生来一起练就识别“谬误”的火眼金睛本领。

  一、谬误识别

  ●同一律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须和自身保持同一。同一律有两个基本要求:第*,在同一思维中需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错误;第二,在同一思维过程中须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

  ●不矛盾律

  不矛盾律是指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同真,必有一假。两个判断相互矛盾,是指它们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两个判断相互反对,是指它们不能同真,但是可以同假。不矛盾律要求对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判断不能都肯定,必须否定其中一个。否则,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排中律

  排中律是指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排中律要求对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都否定,必须肯定其中一个。否则,就会犯“两不可”的错误。

  二、逻辑谬误

  ●混淆概念

  指同一思维中,对同一语词所表达的概念,赋予不同的内涵,称为偷换概念或混淆概念。

  ●转移论题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须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

  ●自相矛盾

  指在论证中,同意两个相互矛盾或者不同时为真的命题。

  ●模棱两可

  对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都否定,必须肯定其中的一个。否则,就会犯“两不可”的错误。

  ●不当类比

  在没有可比性的两个对象之间进行对比。即:根据A事物具有某种属性,推出B事物也具有此属性。如果与上述本质规定不一致的类比,成为“不当类比”。

  ●以偏概全

  指以不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个体所具有的特点推论全体也具有这样的特点。

  ●诉诸权威

  指在论证中对论题不作具体的论证,而仅靠不加分析地摘引权威人士的言论,以之作为论证题正确的充分论证的一种谬误。其公式是:因为某人是权威,所以他的话是正确的。

  希望通过都教授今天对“谬误”知识点所做的分类归纳,各位考生能练就火眼金睛,在考场上游刃有余的应答。知识在于点滴的积累,成功在于不断的努力。预祝各位考生金榜题名,正当成功道路上的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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