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统计师统计工作实务辅导:国民经济生产及使用统计(3)

2015年12月17日

 3. 增加值的基本涵义

  增加值:是生产单位运用资本、劳动和管理等生产要素通过生产而新增加的价值,体现为对中间产品进行加工制造后所追加的价值。

  [例2-2]增加值计算示例

  表2-2 增加值示例

生产企业
总产出
中间消耗
增加值
煤矿
炼焦厂
钢铁厂
500
1500
3000
(忽略不计)
700(其中500万元为煤炭)
2000(其中1500万元为焦炭)
500
800
1000
合计
5000
2700
2300

  4. 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1) 生产法:生产法计算的增加值是从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消耗的余额,体现了增加值的形成过程。其公式为: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消耗

  中间消耗:又称中间投入,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作为投入所消耗的非耐用性货物和服务的价值,其内容具体包括生产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等货物,以及运输、邮电、仓储、修理、金融、保险、广告等服务。

  总增加值(或毛增加值):在计算增加值时只扣除中间消耗价值,不扣除固定资本消耗,这样得到的增加值叫做增加值或毛增加值;

  净增加值:在计算增加值时不仅扣除中间消耗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再扣除固定资本消耗所得结果就是净增加值。

  2) 收入法:增加值按照最初形式的收入流量,具体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其所在生产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的所有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的劳动收入。

  生产税净额:是生产税与生产补贴的差额。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核算期内生产单位为补偿生产活动中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它代表了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磨损的价值。

  营业盈余:是生产单位的总产出扣除中间消耗、劳动报酬、生产净税额和固定资产消耗以后的余额,相当于生产单位在生产环节上所获得的营业利润,但要扣除利润中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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