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提出并制定,经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实施的。它规定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的编制规则,其目的是使全国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均获得一个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以适应对各类单位实现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的需要。
单位代码是一个无关标识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其本身没有任何含义,不反映单位的行业类别、隶属关系等任何标识。这项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在银行、税务、财政、公安、统计等部门已经应用。单位代码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机构赋予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并颁发由技术监督部门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