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里有环保工程师培训?
南京哪里有环保工程师培训?在南京,在信息时代,网络越来越重要了,包括在学习环保工程师培训上也不例外,在网校学习环保工程师培训是更便捷,更有效的方式。只要你选对了网校,不断的进步,最终通过环保工程师培训的考试,都会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学环保工程师培训,您不能不知道的网校

环球职业网校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国内规模较大的职业考试远程辅导

logo
课程展示
环球职业网校
辅导科目 主讲 试听 精讲班 模考试题班 购买
专业基础 李根 500.00 — —
公共基础(数理化 ) 李群高 300.00 200.00
公共基础(力学 ) 孙文波 300.00 200.00
公共基础(电气与信息技术 ) 余浩琦 300.00 200.00
更多课程>>
精品课程免费听

所属网校:环球职业网校

课程名称:环保工程师—专业基础—精讲班

主讲教师:李根

所属网校:环球职业网校

课程名称:环保工程师-公共基础(数理化)--精讲班

主讲教师:刘晓菲

所属网校:环球职业网校

课程名称:环保工程师-公共基础(力学)--精讲班

主讲教师:孙文波

所属网校:环球职业网校

课程名称: 环保工程师-公共基础(电气与信息技术)--精讲班

主讲教师:余浩琦

所属网校:环球职业网校

课程名称: 环保工程师-公共基础(法律与工程经济)--精讲班

主讲教师:贾占坤

环保工程师培训报考资讯
  • 报名条件

  • 报名流程

  • 报名时间

  • 考试简介

  • 考试时间

  • 考试级别

  • 考试科目

  • 证书管理

  • 基本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 ( 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详见...查看全部∨
    基本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 ( 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详见附表 1, 下同 ) 或相近专业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 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详见附表 1, 下同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或学位。(二)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三)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专业考试条件: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4 年。(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 设计工作满 5 年。(四)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 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六)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三、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6 年。(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7 年。(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四)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六)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七)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八)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四、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 , 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设计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办法另行制定。收起∧
  • 采用网上报名,各地报名时间不同,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及各地人事考试网报名。
  • 2015年环保工程师报名时间预计从6月中上旬开始,请各位考生留意中国人事考试网及当地的人事考试网。
  • 环保工程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 2015年全国环保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9月5日~6日举行。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6、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9月6日8∶00—11∶00专业知识考试(上)8∶00—12∶00基础考试(上)14∶00—17∶00专业知识考试(下...查看全部∨
    2015年全国环保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9月5日~6日举行。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6、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9月6日8∶00—11∶00专业知识考试(上)8∶00—12∶00基础考试(上)14∶00—17∶00专业知识考试(下)14∶00—18∶00基础考试(下)9月7日8∶00—11∶00专业案例考试(上)8∶00—12∶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14∶00—17∶00专业案例考试(下)14∶00—18∶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收起∧
  • 本科目考试通过后仅有一个级别,即注册环保工程师。
  • 按考试先后顺序为:专业知识考试(上)基础考试(上)专业知识考试(下)基础考试(下)专业案例考试(上)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专业案例考试(下)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名师风采
  • 陈向东

    陈向东

    ●公共基础第九章工程经济教材主编; ●北京某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主讲《建筑工程经济与企业管理》、《建筑工程概预算》、《土木工程施工》等课程; ●多年从事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工程经济”课程、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经济”课程、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课程的培训辅导工作; ●在多年的执业资格考试辅导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受到学员的好评; ●讲课环环相扣、生动易懂,重点、难点突出,深受全国学员的喜爱。

    环球职业网校

  • 李魁元

    李魁元

    ●勘察类课程公共基础第十章法律法规教材编委; ●先后参加了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国务院会议室、阜外医院高压氧舱、地面卫星站、北京医院、同仁医院、人大常委会办公楼、政协礼堂改建、中国科技馆办公楼等几十项工程的设计。历任设计组组长、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 ●北京市注册建筑师(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聘任的考试辅导班授课教师。(讲设计业务管理和职业法规部分) ●在北京某建筑设计学院担任过授课教师(采暖通风专业)。

    环球职业网校

  • 余浩琦

    余浩琦

    ●土木工程硕士,具有长期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的授课经验; ●授课思路明确,逻辑性强,尤其注重基础知识的讲解; ●教学经验丰富,注重将考点中的重点知识与实际考试相结合; ●教学认真细致,善于抓住考试重点、难点,深受学员好评。

    环球职业网校

  • 张英

    张英

    ●毕业于北京某大学,副教授,国家勘查设计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 ●曾任工程流体力学实验室主任、工程流体力学主讲教授、流体力学与工程应用研究室主任; ●主编或参编《流体力学》、《工程流体力学》、《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流体力学及其工程应用》、《全国勘查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复习教程》及考试复习题集等多部教材; ●从事流体力学、水力学等课程教学30余年,教学经验丰富,深入浅出,深受学生好评。

    环球职业网校

  • 钱民刚

    钱民刚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教材编委,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辅导第*人; ●197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1983年获天津大学固体力学专业工学硕士学位; ●历任兵器工业部系统工程研究所工程师,北京某大学力学教研室主任; ●自1995年至今一直从事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考试辅导教学工作,是一位资深的执业注册辅导专家,在教学中紧紧抓住课程内容的核心和本质,融会贯通,深入浅出;针对性极强。

    环球职业网校

报考答疑
环保工程师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各地报名时间不同,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及各地人事考试网报名。
环保工程师暂行规定
第*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环保专业工程设计人员的管理,保证环保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环保专业工程(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物理污染防治、污染现场修复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国家对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注册环保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环保工程师英文译为:RegisteredEnvironmentalProtectionEngineer。第五条建设部、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国家环保总局")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考试第六条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第七条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题库,组织评阅卷工作,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大纲、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第八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第九条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第十条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收回资格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第三章注册第十一条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可以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第十二条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审查机构。第十三条取得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出具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和审查意见报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自受理申报人员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共同作出批准决定。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决定送达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统一制作和用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第十六条注册环保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环保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第十七条初始注册者,可自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3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初始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四)逾期申请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第十八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届满前30个工作日,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三)达到注册期内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第十九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环保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原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三)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证明、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第二十条注册环保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四)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六)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七)注册失效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注册环保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注册环保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建设部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审核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注销注册的;(三)有本规定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四)不符合规定条件取得注册的;(五)被依法撤销注册的;(六)受到刑事处罚的;(七)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三)因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或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对被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的人员,在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的,可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申请注册。第二十四条注册审批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公告注册有关情况。当事人对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四章执业第二十五条注册环保工程师应在一个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环保专业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第二十六条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一)环保专业工程设计;(二)环保专业工程技术咨询;(三)环保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四)环保专业工程的项目管理;(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十七条在环保专业工程设计活动中形成的设计文件,必须由注册环保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生效。需注册环保工程师签字盖章的设计文件种类和办法,由建设部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另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修改注册环保工程师签字盖章的设计文件,应由该注册环保工程师本人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环保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由其他注册环保工程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九条注册环保工程师从事执业活动,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因环保专业工程设计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委托的单位依法向承担设计责任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追偿。第三十条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管理办法由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另行制定。第五章继续教育第二十一条继续教育是注册环保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要条件。在每个注册期内,注册环保工程师应按规定完成本专业的继续教育。第三十二条注册环保工程师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均为60学时。继续教育内容及要求,由建设部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确定。第六章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注册环保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一)使用注册环保工程师称谓;(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三)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四)对本人在工程设计领域的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五)接受继续教育;(六)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七)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第三十四条注册环保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二)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五)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主要设计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六)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七)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八)在本专业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执业;(九)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在本规定下发之日前,对长期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并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第三十六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设计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三十七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配备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具体办法,由建设部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另行规定。第三十八条各级相关行政部门及经批准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等机构,在实施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过程中,因工作失误使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给予相应赔偿,并可向有关责任人追偿。第三十九条各级相关行政部门及经批准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等机构工作人员有不履行工作职责,监督不力,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环保工程师执业前景
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环境质量的关注与要求逐步提高。环保工程师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出来!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待遇必然也会逐步提高!预计5~10年内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年薪将上升到3-5万左右。

知识推荐

更多环保工程师培训专题

小贴士

【如何顺利通过环保工程师考试】抓住重点复习,相对而言,基础考试比专业考试要容易,可以在上面少花点时间;在专业考试中环境法规与标准比较简单,而其他的相对重要,要学会融汇贯通,并且以书为纲,教材是根本,一定要多看几遍,不要怕麻烦

版权所有:济南广播电视台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的一切内容只为更好的服务用户,并不保证所有的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仅供访问者使用参照,对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产生的相关后果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联系邮箱:1550541377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