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 < 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 的通知》(人发〔2002〕58号)精神和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安排,结合北...查看全部∨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 < 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 的通知》(人发〔2002〕58号)精神和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安排,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四)参加高级资格评价考试人员应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2年;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上述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审计、财经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 2006年年底。(五)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 2005〕9号 )文件精神,自 2005年度起,凡符合 审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 审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收起∧
-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
2015年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5月开始,审计师资格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
报考会计审计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会计与审计。其核心课程,包括经济学基础、经济法、税法、会计学原理、企业财务会计、企业财务管理、审计学原理、企业财务审计、建筑工程概论、会计电算化、建筑项目预决算编制与审计、审计电算化等。就业领域,是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会计岗位,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人员岗位...查看全部∨
报考会计审计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会计与审计。其核心课程,包括经济学基础、经济法、税法、会计学原理、企业财务会计、企业财务管理、审计学原理、企业财务审计、建筑工程概论、会计电算化、建筑项目预决算编制与审计、审计电算化等。就业领域,是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会计岗位,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人员岗位,建设单位预决算编制与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岗位。收起∧
-
每年10月下旬的第一个周末或10月中旬的最后一个周末。2010年度审计师考试时间:10月24日举行。2011年审计师考试时间:10月16日举行。2012年审计师考试时间:10月14日举行。2013年审计师考试时间:10月13日举行。
-
审计师分为三个级别:即初级审计师,中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审计师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省人社厅用印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审计署用印的*合格证书。
-
1.初、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2.高级《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查看全部∨
1.初、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2.高级《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收起∧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联合用印的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违纪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3年内...查看全部∨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联合用印的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违纪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收起∧